日期:2009/07/21 | 作者:免費軟體 |


部落格獲利方式無非就是(1)放置廣告(2)寫手模式(3)贊助連結(4)置入性行銷(5)自家商品,不知道為什麼大家特別對置入性行銷特別反感, 其實日常生活中這件事是屢見不鮮的事,好比戲劇中男主角帶的手錶,女主角穿的衣服,只要特別照一下品牌,就有置入性行銷的味道了,想要藉由電影戲劇的本身 來推崇商品,這就是一個不經意置入性廣告的典範了。


其實當John Chow開啟瘋狂交換連結870個,然後出售連結及販賣收費的Pageview就已經正式引燃了部落客對額外收入的高度期望,經過可行性的測試,職業部落 客的紛紛誕生,更是高收益的收入清單更是吸引更多人踏入這個體制之中了,當供需法則完整建立後,這一切變得更無法控制了。






繼BBS後部落格躍升成網路新興的交流平台,其資訊交換的能力已是廠商無法忽略廣告機會,許多廣告仲介商瞄準了這個紛紛成立網路廣告公司做為部落客 及廠商的橋梁,更是因為宣傳的需要提出了寫手的體制,期望以廣大部落客群的試用心得,置入商品相當好用的廣告形態,置入性行銷就已經踏入部落格之中了,只 是這一切是很自然平和的。


當我看完洪娜娜的這一篇 部落格行銷得也太明顯了吧,以及成小山 拿了錢的部落客該為你負什麼責任?,已經清楚的表達大家對置入性行銷的不滿,就我的認知部落格就像電視一樣可以隨意的選擇自己想要的頻道,他們文章中的知 名部落客,或許很多人只是小量的拜訪過他們的站台,未強烈感受到他們文章的廣告行為,便開始激烈的排斥這樣的行為,我並不是砰擊這樣的排斥行為, 而是這些站台有他們自己的迷,可以接受這樣行為的粉絲,在並未礙著自己的情形下其實沒有必要過份的反彈指責,不要只是因為大家都是  "部落客"  寫著  "部落格"  就以高道德標準批評他們,其實合理性早被驗證了,如果這一切要是不可以接受的話,他們早就遭受天誅而自行毀滅在歷史的洪流之中了。


一個小藝人變成大明星後,變會開始拍廣告,將自己明星光環帶入商品中,相對的一個部落客紅了後,同樣的也會延伸自己的觸角去營利,(1)好比文中置入性的行銷(2)高PR值後的販賣連結(3)放置曝光廣告及點擊廣告,這一切都是為了營利,在我的觀點下沒有什麼不可以的,好與壞該部落格的訪客自然會有自己的評論,接受與否自然的會呈現在他的人氣流量之中。


真的以高道德標準來說:

(1) 寫手也是置入性廣告行為。

(2) 販賣連結 暫助連結是影響搜尋器排列順序。

(3) 放置廣告也是希望大家不經意的幫忙點擊。

(4)賣自家商品也是希望在文章提及自家的商品阿。


這一切也都是違反著部落客純分享的善良美意,不同的是他們是隱藏在你看不到(或是覺得無所謂)的世界中,在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自然法則中或許就能解 釋獲利而違反單純風俗的這樣自然情形,畢竟部落格已經是健全的訊息傳播體制,好與壞善與惡只能端賴使用者的看法了,在知識流通的平台中垃圾訊息的氾濫是正常的(太容易散佈了),在於使用者怎麼去挑選自己想看的頻道。


最後,高登兄近期要開一個如何利用部落格替企業網站加分的演講,內容講述部落格和讀者的交流關係,及能會企業帶來加分的效果,中間也會談及置入性行銷,大家不彷可以參加並聽聽看他人不同的看法。


文章來自 : 部落格獲利方式-部落格與置入性行銷 | 免費訊息軟體下載



13 個留言

  1. 訪客 說道:

    兔爸 :
    @拆組達人
    達人兄!我們指得是置入性這樣的手法可能被接受嗎^^
    藝人可以置入性廣告,為什麼部落客不可以

  2. 兔爸 說道:

    @聰丫頭
    哇!有這樣的書阿!
    能分享給兔爸看看嗎

  3. 聰丫頭 說道:

    兔爸晚安~~好久不見了嘿^^我最近在讀一本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的書..哇>///<看了之後覺得有好大一段路要走啊….

  4. 兔爸 說道:

    @拆組達人
    達人兄!我們指得是置入性這樣的手法可能被接受嗎^^
    藝人可以置入性廣告,為什麼部落客不可以

  5. 拆組達人 說道:

    @兔爸
    藝人靠這個混飯吃!可以被接受!
    有天部落客靠這混飯吃能被接受嗎?

    可以啊!當部落客轉型成藝人啊!
    在線上的知名部落客就有很多成功的例子!

  6. 兔爸 說道:

    @小咪
    早說過小咪像天使阿,沒在部落格中放太多利益!^^
    只要快樂就好

  7. 小咪 說道:

    看到兔爸
    跟高登哥的討論
    小咪像純真的吧??
    每天都毫無目的混著….

  8. 兔爸 說道:

    @DreamYeh
    天使,保持純真是好事喔^^
    否則容易做違心之論喔

  9. 兔爸 說道:

    @高登
    是阿!藝人靠這個混飯吃!可以被接受!
    有天部落客靠這混飯吃能被接受嗎?

  10. DreamYeh 說道:

    @高登
    像我家因為一直都是小型部落格,所以只能一直當純真部落客XD
    還要在更努力才行呢:)

  11. 高登 說道:

    或許是大家對純真的部落客期許比較高吧!
    相同的行為在那些知名藝人身上好像大家都不會有意見!
    不過這樣子是對部落客的一種肯定,大家千萬不要辜負了讀者的信任啊!

  12. 兔爸 說道:

    @DreamYeh
    是阿!沒什麼好抱怨的!
    有天我有高名聲高人氣!
    搞不好也會做出違心的操作!
    這是人性吧!

  13. DreamYeh 說道:

    部落格一個原型就是「分享文」
    某個部落客吃過什麼好吃的餐廳,覺得很好吃/不好吃,把它分享出來。或用過什麼
    產品,覺得好用/不好用,把它分享出來。

    在沒有廠商利益前,這些言論都值得讀者信任,供讀者當使用該產品/吃某家餐廳/去
    哪裡玩當參考。在這種分享文前提下,說是在做置入性行銷、或再打廣告,似乎就有
    些超過。因為那是部落格文章一個很大的集合。

    令人反感的應該是有些廠商,會以利益、免費產品誘惑部落客,請他幫寫出一篇「假
    分享‧真廣告」的文章。在利益考量下,少數部落客不免發出一些「違心之論」,明
    明覺得不好吃,偏偏又不得不對產品加以誇讚。使很多相信的使用者因此「觸雷」,
    自然會對這種假分享真廣告的行為厭惡。

    更有甚者,連續好幾家部落格都"剛好"對同一個產品做出分享文,讓人馬上就會踢爆
    這明顯是廣告文(如之前有名的優酪乳事件)。如果這時部落客又應對不當,就更可能
    造成讀者的連鎖反彈了….

    其實個人認為,正反都沒有錯,發自內心、基於分享為由而發文的部落客當然值得激
    賞。拿廠商好處而發文的部落客,只要大方承認、標示清楚是廠商合作文,相信讀者
    也不會這麼反感,所謂願者上鉤嘛~人家都標示說那是廠商合作了。那內容信不信也
    在讀者了。

    其實,也沒啥好批評或抱怨的,最重要的還是要對得起自己良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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